浙江: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导言: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等方面积极出招,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等方面积极出招,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到今年底,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要继续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岗位吸纳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山区26县、城乡社区等基层就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确保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支持保障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通知》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8亿元,扶持创业2.47万人。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通知》提出,从明年开始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此外,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优化招聘服务,为青年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城乡基层岗位等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需求计划,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低边家庭、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对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为每人至少提供3至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
全省将联动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各县(市、区)每周至少举办1场招聘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已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740场,共组织用人单位14万家,面向高校毕业生推出各类岗位233万个。(蒋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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