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融资畅通工程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导言: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的工作要求,上海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融资畅通工程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按照金融监管总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的工作要求,上海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融资畅通工程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上海金融监管局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取得突出成效,引领普惠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普惠贷款保持增量扩面提质增效,贷款余额1.3万亿,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2个百分点,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率先将中型企业纳入无缝续贷范围,引导银行机构应续尽续加大续贷占比,连续三年续贷投放额突破一万亿元;构建纾困融资长效机制,为暂时困难企业雪中送炭,全年投放纾困融资5153亿元,为200多万人提供稳就业服务。二是优化融资方式,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强化部门协同,组建市、区两级工作专班,梳理9类重点企业清单,协同开发系统及专属二维码,指导各区、银行开展“网格化”+“清单式”的“千企万户大走访”。目前已走访企业超12万户,累计向其中3.9万家企业授信超2577亿元。三是聚焦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战略性。印发《做好上海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 提升科技金融专营能力的工作方案》《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的行动方案》,增设14家科技支行,培育供应链金融重点机构,实现上海重点科技承载区全覆盖、重要产业链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24年末,上海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57%;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214亿元,同比增长65.96%;供应链金融业务余额5709亿元,同比增长11.03%。四是推进通力合作,提升融资环境优越性。印发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的工作方案,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探索“前补偿”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深化“政会银企”等工作机制。
此次印发的《通知》从加大信贷投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服务重点、推进对外开放、加大政策供给、强化监管引领六大方面提出20条举措,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旨在进一步促进融资畅通,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性。
一是加大信贷投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通知》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树立“一视同仁”理念,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利于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和做法,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持续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均衡发展。力争2025年上海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余额突破1.5万亿元。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通知》要求,在沪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无缝续贷”,拓宽中型企业无还本续贷覆盖面,缩短融资链条;做实“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数字金融发展,提高融资效率。2025年力争全市首贷户新增2万户以上,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比去年增加投放1000亿元。
三是突出服务重点,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通知》指出,在沪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上海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和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2025年力争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达到300亿元,科技企业贷款余额达1.5万亿元。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2025年力争供应链金融业务融资余额达6000亿元。加强绿色金融领域服务供给,构建“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2025年力争全市绿色信贷余额突破1.8万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做好“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工作。鼓励通过家族信托、个人及企业财富管理信托等方式,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家财产规划、管理和传承需求。
四是推进对外开放,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通知》鼓励在沪各金融机构完善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服务贸易融资,探索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产品。积极对接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平台在企业生产、交易、通关、退税等方面的信息优势,为更多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加大对出口转内销贸易的融资支持。
五是加大政策供给,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通知》强调,要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和小微信贷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人员的“敢贷”“愿贷”“善贷”内生动力。
六是强化监管引领,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通知》指出,上海金融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不法中介治理,倡导“阳光信贷”,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通过“目标考核—机制评价—监管工具箱”,强化监管引领。同时,上海金融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金融支持政策宣传和调研,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导推介,提升政策实效。
下一步,上海金融监管局将引导在沪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合力落实“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举措,积极履行政治责任、金融责任和社会责任,构建银企命运共同体,同舟共济、同兴共荣、共同发展,为提高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注入金融力量。
来源:上海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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