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进一步提升到52.7%
导言:在外贸领域还可以加上一个“五”,2022年民营企业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超过了50%。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进一步提升到52.7%,继续保持了外贸主力军地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 吕大良:
民营经济一直都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力量,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现在看,在外贸领域还可以加上一个“五”,2022年民营企业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超过了50%。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进一步提升到52.7%,继续保持了外贸主力军地位。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数量和贸易规模稳中有增,稳大盘作用显著。上半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数量同比增加了8.3%,达到45.9万家,占同期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85.1%。民营企业已成为外贸的“稳定器”,上半年进出口10.59万亿元,增长8.9%,拉动我国外贸增长4.4个百分点;在31个省区市中,有25个省区市的民营企业进出口值保持了增长。
二是创新发展成效显著,高质量出口贡献突出。上半年,民营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1.24万亿元,增长5.4%,占我国同类产品出口比重提升5.7个百分点,达到44.7%。同时,民营企业是拉动我国“新三样”产品出口增长的主力,共出口3463亿元,增长64.6%,对同类产品出口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6.8%。此外,民营企业自主品牌出口1.6万亿元,增长11.6%,自主品牌占有率提升0.4个百分点,达到22.6%。
三是民生和资源类产品进口快速增长,保供稳价作用凸显。上半年,民营企业农产品进口值增长21.9%,高出我国同类产品进口增速5.7个百分点;其中,粮食、肉类进口值分别增长24.2%、13.1%。同期,医药材及药品进口值增长了24.8%,高出同类产品进口增速4.2个百分点。此外,金属矿砂、煤炭进口量分别增加33.9%和148.8%,分别高出同类产品进口增速25.6个、55.8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从规模、结构、质量各方面讲,民营企业都为我国的外贸进出口作出了较大贡献。下一步,海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抓好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举措落地见效,精准服务、惠企纾困,持续激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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