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89万亿元
导言: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8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9.8%,高出外贸整体增速7.7个百分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 吕大良:
下半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要举行,大家都非常关心“一带一路”相关的话题。“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由2013年的6.46万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3.76万亿元,累计增长了1.1倍,今年也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8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9.8%,高出外贸整体增速7.7个百分点。主要特点:
一是产业合作更加紧密。上半年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汽车零配件、锂电池、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附件等中间产品分别增长了39.3%、34.3%和28.9%。同期,自沿线国家进口能源产品、农产品也分别增长了5.7%和17.9%。
二是互联互通效应凸显。近年来,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等持续发力,我国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上半年,我国以铁路运输方式对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了23.8%,高于对沿线国家整体增速14个百分点,连续12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以公路运输方式对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63.6%,高于对沿线国家整体增速53.8个百分点,连续5个月增速超过30%。
三是中西部地区表现更加亮眼。上半年,中西部地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23.2%,占同期我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的21.2%,同比提升了2.3个百分点。其中,广西、新疆、内蒙古等三个自治区对沿线国家的进出口增速均超过50%。
一直以来,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推进。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动优质农食产品的进口。上半年,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44份,其中农食产品准入协议30份。二是继续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与伊朗海关署签署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谅解备忘录,与菲律宾、哥斯达黎加、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AEO互认安排。三是大力提升口岸软硬件水平,优化“一带一路”海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确保中哈关铁通项目稳定运行。四是积极参与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贸易畅通专题论坛筹备工作。
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升级发展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大力推动贸易安全便利、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为把“一带一路”这条造福世界的幸福之路铺得更宽、更远作出海关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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