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工作会议
导言: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质效,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7月19日,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兼职仲裁员工作会议。
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质效,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7月19日,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兼职仲裁员工作会议。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凌盛广、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杨景超主持会议,全市24名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及仲裁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郁永春指出,今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智能化建设,着力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部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交出了一份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优异答卷。同时,对全体兼职仲裁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为民理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二要加强交流合作,深化多元化解,推动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双结合”;三要强化学习培训,注重加强管理,达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双提升”;四要公正办案,严格廉洁自律,做到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维护”。
市人社局仲裁处四级调研员齐向阳通报了上半年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对今年以来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部署下半年工作。来自高校、律所的3名兼职仲裁员代表围绕更好履行尽责、发挥作用、提高工作质效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凌盛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伟充分肯定了兼职仲裁员在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强调全体兼职仲裁员要提高站位、顾大局、讲格局,认真履职尽责、肩负使命。
开展兼职仲裁员聘任工作,吸纳法学专业人才、专业律师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加强劳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引入社会优质法律资源参与调解仲裁,广泛运用社会法律资源,共同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经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协商,在全市高校、律所续聘、新聘了24名法学工作者,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提升争议处理效能,有效助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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