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化解工作
导言: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全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库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市各区暂付性款项清理化解工作。
从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全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库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市各区暂付性款项清理化解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增量。要求各区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借出款项范围和期限,完善借出款项审批程序,加强预拨经费和其他应收款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
二是全面清理存量。对各区2021年底及以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按照项目类别、形成时间进行详细摸底,同时要求各区切实加强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力度,2018年底前形成尚未消化的暂付性款项,原则上应于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2019年以后形成的暂付性款项,按照先易后难的次序及时予以化解。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要求各区建立工作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笔暂付性款项的支出用途、形成时间、暂付金额等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镇(街)财政部门违规列示暂付性款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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