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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18 14:08:28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自治区、市两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经营监管和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函字〔2020〕1060号)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5号)精神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自治区、市两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经营监管和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函字〔2020〕1060号)和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关于加强“两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5号)精神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疫情防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人物共防”各项防控举措

  (一)督导落实“一链四证三专”管控,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组织开展“蒙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培训、推广工作,督促指导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及第三方冷库在2021年1月10日前全部注册入驻平台,如实填报企业购存销有关信息,实施信息化追溯管理;索取并查验采购凭证、口岸核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建档备查,“四证”不全一律不得入库贮存、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用通道进出、专库(专区)贮存、专柜(专区)销售、专人负责管理。

  (二)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防指医控发〔2020〕23号)文件精神,配合辖区疾控部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和产品、环境、设施等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入赤第一站外包装核酸检测、集中消毒和信息登记工作。

  二、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坚持源头排查和末端整治相结合,加大冷链食品销售和使用末端整治力度。适应新冠疫情防控新变化、新形势的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前期源头排查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超市、肉类专卖店、熟食加工店等销售、使用冷链食品的末端整治力度,核查各类市场主体购销台账、库存冷链食品,确保帐货相符,来源去向清晰,严防不良商家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隐蔽贮存等方式逃避监督检查,或通过拆换包装冒充国产冷链食品销售和使用。

  (二)坚持线下检查与线上巡查相结合,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管。督导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落实入网经营资质审核、实名登记和经营行为检查等管理要求。特别是要严格审查入网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凭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监督指导平台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如实记录、保存平台内进口冷链食品的交易信息。发现入驻平台经营者经营相关文件资料不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相关经营行为,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网络平台服务。

  (三)突出重点,加强非冷链类食品监督检查。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以农贸(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畜禽水产品等商品流动量较大的市场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节令食品、酒类、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食品安全自查、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食品经营购销台账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来源不明、超保质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上市销售和使用;严禁经营、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

  (四)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以往监督抽检情况,突出靶向性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专项抽检,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入市销售,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对食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一)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形成执法合力。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适时联合公安、卫健、商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打击违法经营和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的行为。凡发现存在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广泛宣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防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研究制定有奖举报工作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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