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导言: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新冠疫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新冠疫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当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各旗县区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监管难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细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力量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突出监管重点,严格风险管控
(一)各旗县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内容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根据2020年年初梳理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风险点,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结果,一是对风险较高、一年内连续出现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二是突出对乳、肉、油、白酒、饮料、糕点、豆制品、炒货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检查。三是重点对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食品安全法》严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检查。检查中,要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督促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二)在疫情常态化形势下,各单位要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坚持“人物同查、人物共防”,切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追溯管理和风险排查。
1.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是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过程管理、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二是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四不”要求,监督其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库)存放、专区(柜)销售管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不得生产经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三是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疾控部门的指导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健康上岗、异常报告等制度,是否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以及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四是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等文件的规定,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
2.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查力度。要与流通、餐饮等股室、基层监管所密切配合,加大对使用、销售、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第三方冷库等的日常巡查,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从严查处。
3.指导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对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入厂前24小时事前报备制度。二是督促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指导其及时、真实、准确录入相关追溯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数据,没有追溯信息或追溯信息不全的不得生产加工销售。
三、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新冠疫情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新冠疫情,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尤其是对进口冷链食品,接到通报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排查工作,查清涉疫食品的来源、去向、库存等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涉疫食品要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库)临时封存相关食品、封存,及时通知并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样本采集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四、加大打击力度,守住安全底线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一是要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三是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与农牧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生产销售糖化饲料酒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糖化饲料酒精生产加工点。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格局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及农村集市、年货市场、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正确选购、消费食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