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召开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推进会议
各施工单位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
导言:2016年5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徐金伙在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沿线各级政府确保施工单位顺利进场全面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2016年5月1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徐金伙在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沿线各级政府确保施工单位顺利进场全面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一、确保施工单位顺利进场施工,全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一)明确各级责任,确保顺利进场施工。地方各级政府是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民事协调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施工进场各项工作,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是项目沿线县(市、区)、镇(街)政府、指挥部义不容辞的责任。项目沿线县(市、区)、镇(街)政府、指挥部要象重视征地拆迁工作一样重视施工进场工作。要落实专责领导和人员,负责协调施工进场的各项工作,重点是协调解决好施工临时用地问题,并协助解决临时用电、用水问题,切实做好沿线施工治安工作,保障施工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对无理取闹、欺骗敲诈施工单位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打击。
(二)强化责任担当,完成征拆扫尾任务。5月份是抓工作落实的关键,各县(市、区)政府、指挥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尤其是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县(市、区)、镇,要迅速梳理当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逐个分解落实到个人,其中重大问题由主要领导包案解决,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督查高速公路建设以及县(市、区)、镇(乡、街道)换届选举前的时间,抓紧重点难点个案处理,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扫尾及个案处理,确保施工通道全线拉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抓好工作落实。县(市、区)、镇政府和指挥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特别是处理重大个案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政策等各种手段灵活解决。同时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以“钉子”精神解决“钉子”个案。如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解决的,事前要做好风险评估及各项准备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要将问题尽量解决在村小组这一层面,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掌控,确保不出现重大事件。
(四)加强沟通联系,构建和谐环境。项目业主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调派专职人员及时拍板解决个案问题。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指挥部尤其是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沟通联系,共同营造和谐路地关系。
二、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文明和谐施工。
(一)做好工作对接,确保和谐施工。施工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进场要及时向当地县(市、区)指挥部、镇政府报到,做好进场工作对接。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处理好涉及当地的民事问题。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原则上不许与村民私下商谈解决。要尊重民俗、民风,尽量减少与当地群众的摩擦,尤其是不能与当地群众直接发生冲突,以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实现和谐施工。
(二)规范使用地方道路。工程施工需使用乡村公路等地方道路的,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包括行驶路线、使用里程、安全保障措施等),经项目业主加具意见后报县(市、区)指挥部和镇政府。方案经县(市、区)指挥部和镇政府批准,由施工单位向镇政府按水泥路30万元/公里、砂土路10万元/公里的标准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数额缴纳道路恢复保证金,并由项目业主作出担保承诺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地方道路用于工程施工。工程建成后由施工单位按原道路标准进行恢复,经验收合格后退回全部保证金。
(三)规范使用临时用地。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利用互通、服务区、停车区、交警营房等红线内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农保区,严禁违法用地。施工单位需使用线外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与农村集体组织(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用地协议,经镇政府加意见后到县(市、区)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恢复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临时用地能恢复的按租用方式落实,租金按当地县(市、区)相应地类近三年平均产值计算;难以恢复的按“只补不征”的办法处理,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原则上不高于高速公路项目主线的补偿标准。
(四)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地方民生。施工影响地方民生、损害群众利益是引发群众阻工的主要因素和触发点,各施工单位必须未雨绸缪,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要重点做好“六防”工作。一是“防污染”,防止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农作物和群众居住环境。二是“防阻水”,防止因施工而损坏饮用水源、阻塞河道及排水设施。三是“防断路”,防止因施工导致地方道路中断。四是“防震裂房屋”。对因施工可能震裂的房屋,要提前介入,由施工单位会同镇政府及司法所对房屋现状进行调查,做好标记并拍照取证,并经房屋物权人确认。五是“防盲目清表”,要充分摸清地表情况后才能实施清表,避免引发纠纷。六是“防推卸责任”,确实因施工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施工单位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推诿卸责。
(五)重视安全生产,确保文明施工。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除保障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外,还需做好工地周边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在村庄、学校等人口密集点附近施工,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部长以上人员,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同志,汕昆高速公路龙怀段、汕湛高速公路清云段、汕湛高速公路惠清段、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清远市清西大桥及接线工程(广清和清连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同志,各项目清远辖区各施工标段项目经理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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