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海关查获侵权“ROLEX”手表179块
导言: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海关依法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为:深圳海关查获涉嫌侵权手表179块 郝泳深/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莲塘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侵权“ROLEX”手表179块。
当天,莲塘海关关员在对一批以跨境电商方式申报出口的“手机支架”等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柜内除申报货物外还有未申报手表179块,其表身上印有“ROLEX”标识,初步判断涉嫌侵权。后经联系权利人确认,该批手表侵犯上述商标权。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海关依法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海关已暂扣该批货物,待进一步处置。(郝泳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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