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监管办和地方政府专题会商乙级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工作
导言: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介绍了地方电力安全监管情况,陇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省安委办和甘肃能源监管办要求,督导沙湾水电站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宕昌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赶赴沙湾水电站,现场了解和督导整改工作,表示宕昌县人民政府将持续督导沙湾水电站全面整改有关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和大坝管理水平。
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专题会商陇南沙湾水电站大坝提升及汛前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宕昌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商。
会议听取了沙湾水电站破产管理人甘肃言中律师事务所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目前,沙湾水电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针对2次现场检查提出的28项问题隐患,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计划,除故障录波未接入调度系统、未开展输水系统安全鉴定等4项问题尚未整改完成,其余问题均整改完成,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已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实施,预计7月底全部完成。
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介绍了地方电力安全监管情况,陇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省安委办和甘肃能源监管办要求,督导沙湾水电站全面整改问题隐患,宕昌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赶赴沙湾水电站,现场了解和督导整改工作,表示宕昌县人民政府将持续督导沙湾水电站全面整改有关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和大坝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沙湾水电站安全投入无法保证,人员技术力量薄弱,破产管理人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计划,如期完成整改工作。针对尚未完成的问题隐患,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会议指出,当前,陇南市及宕昌县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施工安全风险较高,县域电网结构性风险依然存在,水电站防洪度汛压力较大,希望宕昌县人民政府积极履行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切实维护甘肃电力安全稳定局面。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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