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18个县!福建省财政持续支持发展庭院经济
导言:在去年首批15个县开展庭院经济试点的基础上,202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18个县发展庭院经济。
据福建省财政厅网站消息,在去年首批15个县开展庭院经济试点的基础上,202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18个县发展庭院经济。资金根据试点县计划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村、脱贫户数量,实行分类分档补助。
庭院经济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通过利用住宅院落等空间资源,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手工和休闲旅游等业态的一种经济形式。我省自2023年起,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原则,支持一批试点县积极探索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路径、方法,培育形成一批庭院经济重点乡镇、重点村和示范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统计,2023年全省15个试点县建设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重点乡镇25个,试点村195个,带动示范庭院3808户,其中脱贫户等低收入群体168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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