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出台九条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导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于近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昆明市财政资金监管,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于近期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
一、强化财政职责,做好财政资金管理指导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履行财政资金保障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部门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和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加强项目库建设维护、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存量资金监管和政府采购监管;建立健全专项债券管理考核机制;做好政府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及时批复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不定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检查。
二、强化部门职责,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各级预算部门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直接主体,对财政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管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动态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工作;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好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三、规范运行流程,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预算编审管理方面,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适配性进行项目审核,结合财力状况统筹编制预算。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清理处置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决算管理方面,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和收支情况,依法依规编制预算执行报告、年度决算报告和报表,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决算信息。
四、提升资金效益,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事前管理,建设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编制科学合理、可比可测的绩效目标;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强化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围绕预算执行各环节,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纠偏,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做好重点项目部门评价;财政部门根据各地重点发展方向,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做好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突出过程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跟踪,对合同履行、绩效目标实施等开展监控,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六、提升管理手段,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增强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能力,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快开发建设监控模块,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促进防范资金风险。
七、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依托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专项督查、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预算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各环节,全程跟踪管理、监督到位。促进财政资金监管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全方位构建财政资金监督监管机制。
八、加强问责力度,健全财政资金督查问责机制。结合人大、纪委、审计、监察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加强管理。对发现资金效益低下,项目实施缓慢等问题,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暂停拨付、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并作为后续资金分配和政策退出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在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九、坚持协同联动、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提质增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业务沟通、信息互通,提升财政资金科学规范管理水平。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定期会商的计划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事中监督的协同机制、成果共享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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