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导言: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共同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共同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2022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
目前,我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已初具雏形:交易品种涵盖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范围已覆盖省间、省内;经营主体扩大到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交易机构实现相对独立规范运作,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
总体来看,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现货试点地区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探索,为后续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建设成果,深化市场建设共识,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稳妥有序实现全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基本规则》,对已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进一步规范引导,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为尚未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降低试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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