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开招募第二届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及咨询专家
导言:为发挥社会各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智囊”和监督作用,不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届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及咨询专家。
据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发挥社会各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智囊”和监督作用,不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二届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及咨询专家。
一、社会监督员选聘
社会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或者有关社会人士中聘用。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2.支持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3.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4.身体健康,在我省居住或工作满1年。
曾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聘任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
(二)主要职责
1.对我省招商引资、公平竞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司法保障、政商关系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事项进行监督。
2.向省营商办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每年向省营商办至少书面汇报1次工作监督情况。
4.积极参加省营商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5.办理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咨询专家选聘
专家主要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大型企业,经济、法律等行业领域中聘请,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开展。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营商环境改革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丰富的理论造诣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行业人士;或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熟悉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提供咨询服务,且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专家工作。
(二)主要职责
1.专项调查研究。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2.重大政策研究。对重大规划、方案意见等政策文件,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重大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和评估。
3.专家论证评审。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改革、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提供咨询、论证、评审等服务。
4.专题讲座培训。为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营商办及各地营商办开展业务培训、出席相关峰会论坛、专题研讨作主题演讲等。
三、注意事项
(一)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咨询专家的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会监督员、咨询专家资格自动撤销。聘期内,省营商办将根据社会监督员、咨询专家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10月7日。
(三)有关要求
1.社会监督员、咨询专家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
2.报名人员请下载打印后面的《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或《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申请表》,填写后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发送至省营商办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对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3.我办将组织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颁发聘书。
报名邮箱:tigaichu@126.com
联系电话:0791-88915376、88915083
联系人:王芬、吴剑锋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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