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采取三项措施支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导言:云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心关注残疾人群体的安排部署,采取三项措施支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消息,云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心关注残疾人群体的安排部署,采取三项措施支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9—2023年,省财政厅筹措下达49.62亿元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残疾人托养、康复、维权、助学、就业、文体、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标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发放。同时,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全省52.4万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将7500名残疾人以“单人户”政策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有力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二是紧盯落实项目资金绩效。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州(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12个,5年来为138万人次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30.27万人次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2.08万人次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建成和在建州(市)级残疾人托养中心26个,5年来为9.76万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建成和在建国家和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20个、职业培训示范基地27个,5年来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军人才40名、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2520户,为全省4708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扶持4851名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建成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2个、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159个,组织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540余次,为5132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关爱服务”。支持大理州举办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全国较早实现“残健同奖”。5年来,为全省2.5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为8.56万人次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支持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帮助1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就学。
三是切实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省财政厅及时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并按照“月通报、周调度、日协调”的方式,强化资金支出管理,及时联合省残联适时约谈资金执行进度低、支出异常、绩效目标有偏差的地区负责人和相关州(市)分管领导,深入实地开展督促检查,全力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规范、安全、及时支出,全力满足残疾人生存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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