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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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甘肃酒泉市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在行动
导言:从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临,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度逐步升高。
从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临,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度逐步升高。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假冒伪劣集中销毁行动的同时,开展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一是摸清底细,建档立册。通过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检索、网络监管系统查询、新媒体平台搜索等方式,摸清我市网络经营者底细,我市现有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17家、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化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微商)2家,建立监管档案。
二是突出重点,严查违法。遵循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原则,突出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标签违法宣称及上级药品监管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督促和警示电商平台及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责,要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布消费提示语,筑牢化妆品安全防线。
三是加强培训,重视宣传。通过集中开展药械化安全监测人员培训下基层、化妆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微信群发布工作要求等方式,普及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及识假辨假能力。至目前,培训5场次、培训化妆品经营者220户、发放化妆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借助“3.15”宣传,发布消费警示和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网购。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淘宝、天猫、京东、1688等主流交易平台酒泉市网店及辖区内网站开展定向监测,进一步落实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为“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化妆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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