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越南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导言: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Factory No.1- Special aquatic products Joint Stock Company (SEASPIMEX - VIETNAM)(注册编号为HK 148)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鱿鱼干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Factory No.1- Special aquatic products Joint Stock Company (SEASPIMEX - VIETNAM)(注册编号为HK 148)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标签 :
相关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