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
导言: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形式和补贴标准,切实助力企业纾困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岗前培训。
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形式和补贴标准,切实助力企业纾困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岗前培训。
文件规定,岗前培训的主要适用对象是企业新录用员工,并且应当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新录用员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适岗性的岗位培训和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都可以享受培训补贴。适岗性的岗前培训要求企业以上岗基本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健康卫生、科学素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计划、教学方式和考核办法,集中授课不低于16课时,职工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新录用员工参加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32个课时,工种参照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大典目录,优先组织开展市场需求量大、就业面广、技能标准成熟的职业工种项目培训,职工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补贴为500元/人。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束后,企业组织新录用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企业应在培训前5个工作日通过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开班备案,上传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培训师资花名册及资质证明、培训计划和大纲、课程表、结业考核方案的材料。备案通过后,按培训计划和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企业或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结业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按照《泰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编码规则》统一生成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就管中心供稿)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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