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导言: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7月2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为切实做好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针对汛期食品安全特点,7月21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洪水浸泡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七)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销售。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
(九)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市场监管部门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重点加强集中配餐、农村集体用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场所安全排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责令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品加工销售点现场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食品安全。
(四)加强受灾食品经营者排查,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妥善处置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食品,防范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加强救援食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坚决杜绝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用于救援食品。
(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增强灾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利益和合法规范的食品市场秩序。
(八)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