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张家港市“速裁”新升级 维权再提速
导言: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近期,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要素式庭审”改革,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创新采取组织案前调解、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等方式,快慢分离,简案快审,助力群众维权。
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近期,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要素式庭审”改革,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创新采取组织案前调解、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等方式,快慢分离,简案快审,助力群众维权。实践至今,庭审时间缩短30%以上,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50%。自2021年3月以来,张家港市已通过繁简分流程序要素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87起,调解58起,裁决处理27起,其中当庭裁决10起。
从“农民工工资速裁”升级至“全类型速裁”。2020年3月,仲裁院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庭”,为农民工群体在受理、立案、调解、开庭、审结等程序实现全流程“优先”,目前已累计调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63件,涉案金额230.42万元。以此经验为基础,张家港仲裁院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通过整合一支素质过硬、法律功底强、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组成速裁团队,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类型化简单案件实行集约化调处。根据张家港市的案件分布特征,将工伤类型案件整体纳入速裁范围,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高温津贴等争议也根据诉求、案情的繁简分流后纳入速裁范围。
从“多元调解”升级至“调解+速裁”通过打造“1+X”立体式解纷体系实现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的案前调解,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调解不成,适用速裁程序的,直接速裁结案。既通过这一模式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做出清晰的预判,提升调解成功率,又将要素表填写“先行嵌入”案前调解程序,为调解不成的速裁案件做好庭前准备。自3月试行以来,调解成功率较前月调解率上升了7%,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从“快审快结”升级至“当庭裁决”。打破传统庭审的固有模式,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总结归纳出争议要素并围绕争议要素有针对性地举证、调查,从而解决庭审中当事人就同一事项反复发表意见、节奏拖沓的问题。同时,在当事人无代理人的情况下,帮助其掌握争议焦点,减少因举证能力不足导致的非实体性败诉的发生,引导庭审快速有序进行。撰写裁决文书时,根据不同案由分别采用表格式、填空式、令状式文书,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用简化的文本对传统裁决书进行跨越式的创新,解决了传统裁决书长篇赘述、制作耗时的问题,使文书整体“一目了然”、裁决观点“一针见血”。2021年4月26日,速裁庭通过要素式庭审审理一起工伤待遇案件,实现了30分钟内完成“审理+裁决+送达”。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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