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合力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 拓宽培养渠道 完善权益保障
导言: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推动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推动建设高素质船员队伍。
《指导意见》应我国船员队伍职业发展需求和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坚持以船员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建完备的船员职业发展和权益保障体系”的思路,确定了六大方面19项具体措施,力争推动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船员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指导意见》明确,拓宽船员培养渠道,激励航海相关专业招生,支持退役军人加入船员队伍,多渠道吸纳培养船员;提升船员职业素养,注重船员培训实效,不断优化船员培养模式,打造航海教育培训品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航运公司要大力推进船员自有化,完善再培训制度,积极保障船员权益,倡导尊崇船员职业、尊重船员劳动的企业文化;优化船员服务,加强顶层设计,依托科学技术便利船员办事,搭建船员职业发展平台,加强国际合作,让中国船员“走出去”;完善船员权益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船员自律,落实船员职业优惠政策;加大航海文化培育和宣传力度,弘扬航海文化,不断提升船员职业荣誉感。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从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系统治理、抓好贯彻落实3个方面持续发力,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细化任务举措,努力优化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扎实推动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促进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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