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20项新措 建立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导言: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快高端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创新企业人才评价、强化工资分配激励、优化人才服务6个方面提出20条务实管用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推动产、学、研三方共同向市场和企业创新需求集聚。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快高端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创新企业人才评价、强化工资分配激励、优化人才服务6个方面提出20条务实管用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推动产、学、研三方共同向市场和企业创新需求集聚。
《措施》提出,要升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可通过“绿色通道”引进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三年内不占用单位该岗位数额,并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或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
同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顶尖高层次人才围绕企业重点项目攻关,实行“揭榜挂帅”,对在其中发挥牵头或主要作用、取得重大突破的顶尖高层次人才,可自行组建研发团队,根据团队核心成员业绩情况单独设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选人用人、自主评聘。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由企业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开通中小型科技类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实行“随时申报、单独评价、一年多评”的灵活机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培养方案。
《措施》明确,实行“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通过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柔性人才。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在辽宁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为相应级别职称,并可按本人意愿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留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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