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导言:2021年3月15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38号),启动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提名范围包括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6类奖项。
2021年3月15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1〕38号),启动2021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提名范围包括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6类奖项。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注重“四个突出”。一是突出转型发展导向。注重提名支撑“六新”突破及解决山西省十四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关键技术难题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突出科技成果的实践性和应用导向。着眼于科技成果的产学研用,注重提名向产品和现实生产力转化、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支撑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切实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把优秀论文写在企业生产线上,写在先进工艺流程中,写在优质产品里。三是突出问鼎科技前沿导向。注重提名在科技前沿领域“卡脖子”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一流科技成果。鼓励科研人员瞄准一流前沿,敢为人先,敢于“幻想”,敢于“天问”,持之以恒,勇攀科技高峰。四是突出兼容并包导向。强化兼容并包,注重提名生产一线、田间地头等基层科研人员通过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切实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重大问题的优秀科技成果。鼓励百花齐放,强化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协同创新,激励基层一线掀起创新高潮,引导科技创新涌现不同的学术类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精神,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此次提名继续扩大提名单位资格范围,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三甲医院和省属国有企业等科研成果相对较多的单位纳入到提名者范围。省属本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和国有企业既可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市人民政府提名,也可以自行提名,鼓励和引导为山西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积极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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