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机制
导言:1月12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月12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通知》明确成立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督察组,督察专员由市人民政府任命,从全市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规、政策和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责任心强、管理协调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中选任。督察对象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必要时可延伸至乡镇(街道)。督察方式包括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专案督察、重点督察和配合督察等,主要督察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执行情况。
督察结果将按程序纳入各区县(市)绩效评估指标“自然资源保护”日常考核计分、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日常考核计分。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经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督察组批准,可采取公开通报、责令整改、暂停审批、警示约谈、移送追责等措施进行惩戒。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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