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出台细则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导言:10月30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了《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
10月30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了《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
《细则》共分为六章二十三条,围绕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规模、使用管理、强化监管等方面,对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在附录提供了可参照的材料模板。
《细则》还明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一般林地的,可不占用林地定额,但必须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用地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缴纳土地复垦费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管理。
《细则》的出台,改进了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放宽用地标准,简化用地程序,全力支持种植、养殖业设施用地,将进一步促进柳州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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