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印发实施
导言: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对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对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和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标准测算按照“以补定占”“占优补优”、严控占用和补足补优、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原则,根据近三年我省新开垦耕地等别和成本情况,借鉴外省份做法,将我省耕地开垦费标准基准确定为第12等别、每亩40067元,每亩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别,提高或降低0.5万元。制定全省统一的耕地开垦费标准,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收费管理、统筹资金保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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