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导行业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
导言: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指导行业正式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深圳地区)示范性条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指导行业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指导行业正式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深圳地区)示范性条款》。该条款主要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操控人员在使用、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险保障,并附加了急救费用垫付扩展条款、无过失赔偿扩展条款、不符合产品操作要求除外条款、喷洒及空投作业除外条款、隐私除外条款、精神损害除外条款等6个附加条款。该示范性条款为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加速发展和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将指导行业加快研究出台相关承保、理赔细则,为保险机构开展服务提供指导和依据。
来源:深圳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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