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福建落地
导言:近日,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采用Ⅲ类闭口钢桶盛装的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福建正式落地。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经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鉴定合格后,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52桶采用Ⅲ类闭口钢桶盛装的10.4吨丙酸三环癸烯酯顺利出口,标志着海关总署开展的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在福建正式落地。
“海关的‘批次检验’模式改革太便利了。只要船期合适,我们随时可以出口。”据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负责人饶国灵介绍,该公司出口相关产品采用一次性批量生产、分销出口,以前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监管实施“批批检验”,100%实施现场检验作业,现在生产完成后只需要一次查验,企业即可随时安排货物出口。
为助企纾困,厦门海关立足监管实际需求,探索开展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厦门海关商检处陈阳生介绍:“通过改革,逐批现场检验转变为‘批次检验’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新模式试点后,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包装经现场鉴定后,在使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分若干批次出口,不用重复现场鉴定。同一检验批次危险货物检验后经海关关员确认,依据企业具体出口情况分批出证。据测算,可压缩通关时长80%。
“批次检验”模式改革充分结合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管理特点,以批次监管推动出口监管体系重构、出口流程优化,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实际,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促进源头管控与通关便利的双提升,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高效监管、顺势监管”。
陈阳生表示,开展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改革是破解执法资源不足的有效手段。厦门海关将持续推动试点成果转化,扩展模式适用范围,实现惠企红利出口外贸企业全覆盖,充分释放智慧海关建设成效,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郑伯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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