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新”工程,做好“五篇大文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奋力书写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导言:2023年,辖内各项贷款增长5%,国有大型银行贷款增长12%,有力稳住了信贷供给。保险业运行平稳,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12%。科技型企业贷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绿色信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21%、50%、25%和12%,有效支持了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辽宁金融工作放到全国金融事业大局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发展全局中来把握和审视,找准辽宁金融定位,当好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的践行者、新时代“六地”建设的支撑者、地区金融生态的塑造者和防范化解风险的攻坚者,积极探索金融强国辽宁实践,奋力推进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2023年,辖内各项贷款增长5%,国有大型银行贷款增长12%,有力稳住了信贷供给。保险业运行平稳,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12%。科技型企业贷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绿色信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21%、50%、25%和12%,有效支持了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擘画蓝图,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做好新时代辽宁金融工作,就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改革化险与高质量发展相统筹,坚持监管引领和市场化推动相统一,坚持良性竞合和特色发展相融合,以金融率先振兴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四性”。加快构建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推动“五大监管”在系统全面落实,着力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高质量召开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保险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传达中央精神,强化动员部署,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共同推动辽宁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印发银行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指导意见,提出28条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发力方向,细化任务目标,为银行保险机构推动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施工图”。让科技金融成为创新加油站,让金融活水滋润绿水青山,擦亮普惠金融为民底色,绘就老有所养金融画卷,数字化驱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在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中奋力书写好“五篇大文章”。
聚焦“六地”建设,矢志突破攻坚。感恩奋进,不负使命,以建设金融强国为指引,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的意见》为动力,引领辽宁金融机构坚定发展信心,深耕辽宁市场,全力以赴支持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聚焦八个方面,踔厉奋发,创新实干,努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加大信贷资金当地投放力度,将省内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省内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服务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特色服务业创新发展,助力外贸行业稳规模优结构。
二是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质效。有针对性地强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提高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领域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是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加大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保障碳减排领域金融支持;健全ESG管理机制,提升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普惠金融走深走实。支持民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夯实新市民金融服务基础。
五是深化养老金融改革。健全支柱养老体系,打造全功能、全流程、全渠道、全周期的养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养老产品与服务,加快养老金融场景和生态建设,开展适老服务升级改造,消除“数字鸿沟”。
六是拓展数字金融服务新赛道。实施“数据要素+金融服务”行动,促进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创新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新模式,增强数字赋能成效;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将数字化转型成效纳入科技监管评级。
七是构建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三大工程”建设落地实施;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保障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八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积极盘活存量资源,严控增量风险;坚决杜绝资金空转、层层嵌套、影子银行等金融乱象,稳妥有序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严密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重拳整治各类非法金融中介,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推进“四新”工程,锻造金融铁军。深入实施“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全面推进金融监管系统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引导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提升金融供给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配性,推动金融供给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各级监管部门立足新机构新职责新使命,全面强化“五大监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监管会谈、开展专题调研、下发监管通报、采取监管督查核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引领,健全“五篇大文章”监测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机构,在监管评级、现场检查、市场准入等差异化监管政策上予以倾斜。引导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部门协同,围绕“五篇大文章”,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做好数据交流;推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切实保障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振兴新突破,金融做引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将牢牢抓住辽宁经济整体回升向好、金融风险趋于收敛的有利时机,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引导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做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不折不扣抓落实的忠实执行者、雷厉风行抓落实的坚定行动派、求真务实抓落实的笃行实干家、敢做善为抓落实的攻坚突击队。在新征程上大踏步赶上时代,以新突破的实绩,奋力书写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辽宁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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