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监管局出台金融全力服务“千万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导言:《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力争到2027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持续强化;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量提效,“中央基本险+地方补充险”模式覆盖非产粮大县,实现“同种粮同享受”,特色农险品种基本覆盖全省64个农产品优势区的特色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十百千”计划重点村实现金融对接全覆盖;“绿美江淮”的金融保障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信用变信贷、信贷促发展、发展增信用”的良性循环深化巩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案例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强化使命担当,为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金融力量,全力助推乡村“五个振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出台《关于金融全力服务“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力争到2027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持续强化;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量提效,“中央基本险+地方补充险”模式覆盖非产粮大县,实现“同种粮同享受”,特色农险品种基本覆盖全省64个农产品优势区的特色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十百千”计划重点村实现金融对接全覆盖;“绿美江淮”的金融保障不断加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信用变信贷、信贷促发展、发展增信用”的良性循环深化巩固。
《指导意见》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搭建高质量金融服务框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指导银行按照“村级优选、银行认选”的双向遴选原则建立银行机构结对服务精品示范村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围绕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种业振兴行动、皖北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等重大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下力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文旅+新业态融合发展、古村落保护活化利用、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资源倾斜,结合文旅产业运营特征优化产品服务。要求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专题活动,进一步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服务乡村人才振兴方面,鼓励为乡村人才群体打造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开发乡村人才专属信贷产品和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选派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金融从业者搭建“乡村振兴金融顾问团”“乡村振兴学院”等平台。推动银行机构聚焦“乡村能人”、农业经营人才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农业雇主责任保险、农村自建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农业生产用房保险等,积极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和普惠型医疗、意外保险,为农业经营人才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乡村文化振兴方面,支持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文化+金融”合作模式,构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信贷风险分担、文化资产定价流转等体系,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和周边景区建设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借款主体思想道德类型信息纳入授信参考依据。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方面,推进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推动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的绿化美化金融需求,提供适配的金融服务。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林长制护林保”。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种植业固碳增汇、养殖业减排降碳、绿色农机研发等领域信贷产品,加大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充分运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成果,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形成“信用变信贷、信贷促发展、发展增信用”的良性循环。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的建设与应用,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获得感。鼓励金融机构与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物流运输等方面行业主管部门深化合作,为农村主体提供“金融+政务+民生”多元化、一站式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从机构和监管两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机构方面,要求坚守自身定位,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探索金融支持“千万工程”有效路径。要求加强对“千万工程”建设发展的分析研判,推动金融服务由“单一融资”升级为“融资融智”。要求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投入、收益和现金流,严格尽职调查,审慎评估风险,合规适度提供金融支持。要求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融资平台提供新增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方面,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机构,及时采取走访、约谈等监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风险监测,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财政、发改、经信、农业农村、文旅、人行、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将金融服务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等深度结合。要依托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银企对接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出台金融全力服务“千万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doc
来源:安徽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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