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发《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
导言:《天津标准2023年版》的出台,为天津市进一步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年版》)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推动发展改革成果全民共享,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天津标准2023年版》),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天津标准2023年版》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22大类、93个服务项目。
对比《国家标准2023年版》,《天津标准2023年版》增加服务项目14个,分别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成年孤儿社会安置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市政府助学金”、“社会保障卡建设”、“老年人助餐服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和“残疾人社会福利”。
对比《天津标准2021年版》,《天津标准2023年版》新增服务项目3个,分别是“生育保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标准提高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受灾人员救助”、“孕产妇健康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天津标准2023年版》的出台,为天津市进一步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天津标准2023年版》93个服务项目落实工作,不断增进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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