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综合奖补办法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导言: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云南省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省级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基础教育发展。
据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云南省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省级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基础教育发展。
一、紧扣目标任务,推动基础教育资源扩优提质
《办法》坚持“科学分配、注重激励,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原则,聚焦《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目标任务,省政府明确省财政设立20亿元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内涵建设、特殊教育融合发展、职业教育达标建设等八个方面,进一步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二、强化正向引导,突出激励先进引领带动
《办法》注重奖补资金的正向激励引领作用,科学合理采用“项目法+因素法”的分配方式。其中,项目法体现典型引路法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支持教育改革创新,激励优质学校发展,奖励教育服务社会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等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因素法体现奖优励先,重点向教育经费落实好、教育发展成效提升明显、教育资源整合盘活较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效益高的地区倾斜。
三、传递政策导向,动态优化因素指标体系
紧盯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因素法分配采取“投入指标、执行质量指标、成效指标、绩效管理指标”四大指标体系,下设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教育经费和项目执行、学生受教育机会、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发展水平、办学条件以及管理效益等一级指标。通过动态调整具体指标因素和差异化奖补,进一步提高奖补资金分配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契合度,精准传递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和目标导向,激励引导各地加大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工作力度。
四、明确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办法》明确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职责,进一步压实项目储备、资金分配、数据统计、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等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确保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目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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