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支持实施“三大行动”大力培育高素质“兴农人”
导言: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什么人才、就培育什么样的高素质农民”,投入财政资金9086万元,持续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三大行动”,为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什么人才、就培育什么样的高素质农民”,投入财政资金9086万元,持续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三大行动”,为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是大力实施“普及行动”。投入财政资金3980万元,优先保障有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县(区、市)的培训需求,支持各县(区、市)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营销及农机化的农户实施普及行动。紧扣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等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实施水稻玉米单产提升、专业农机手、退捕渔民就业技能等专项培训行动,强化田间地头实践培训,培育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
二是大力实施“提升行动”。投入财政资金3591万元,以农业职业院校、培训中心、研究所为载体平台,重点面向广西粮油、糖蔗、蔬菜、水果等十大特色产业集群种养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农业生产、智慧农业、市场冷链、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全产业链立体式技能培训。实施油菜产业发展、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专项培训行动,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持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大力实施“先锋行动”。投入财政资金1515万元,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产品电商达人等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培养专项培训行动,持续推进各地人才驿站、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高素质农民提供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需求服务。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机衔接机制,招选部分“领头雁”型高素质农民接受中职学历教育,着力提升农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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