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导言: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指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指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着力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一)多措并举促进粮食增产丰收。
一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得到坚实保障。安排资金1215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向实际种粮农民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100亿元,稳定种粮农民收益,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支持以西北、黄淮海、西南、长江中下游地区为重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开发冬闲田扩种冬油菜,通过开展稻油轮作等进一步挖掘扩种潜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生产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是推动藏粮于地战略深入实施。支持全国新建高标准农田4500万亩、改造提升3500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集中连片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稳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在东北四省(区)适宜地区推广机械化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面积9000万亩。推动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政策,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支持吉林省、山东省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探索适合不同土壤类型的盐碱地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是支持藏粮于技战略有力落实。启动大豆、玉米等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加快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和推广应用。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推进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强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研发制造应用。支持浙江、安徽、福建等10个双季稻主产省份,从事集中育秧(苗)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集中育秧设施,切实推动科技手段为农业生产赋能。
四是促进农业生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开展小型水库建设,扩充农田灌溉水源。支持东北四省(区)治理2067条大中型侵蚀沟。在全国约1400万亩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强受灾地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小麦抢收烘干、抗旱保粮等工作财力保障,提高农业生产和水利防灾救灾能力。
(二)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着力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好“三农”投入保障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将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地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750亿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00亿元,继续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予以倾斜。开展2022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扎实推进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明确2023-2027年实施新一轮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在全国扶持约10万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其中2023年支持全国2万个村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建5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拔35个县(市、区、旗),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示范,加快补齐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是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上半年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累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41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向预算单位集中展示推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指导“832平台”与湖南永顺、江西鄱阳开展合作,推广“平台+政府+企业”产销对接模式。
(三)推动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一是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扎实做好对北京市履行首都功能、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以及推动天津市高质量发展的财力保障,全面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对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财税支持政策。认真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横琴、南沙、前海等重大合作平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细化落实财税政策,强化财力支持,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是特殊类型地区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支持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能源保供,助力有关地区经济稳定发展。坚持将边境地区、资源枯竭城市、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等作为支持重点,增强相关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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