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连续三年获评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第一等次
导言:江苏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22年度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苏州连续三年位列设区(市)综合排名第一等次。
2月1日,江苏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22年度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苏州连续三年位列设区(市)综合排名第一等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5个县级市(涉农区)位列县级综合排名第一等次,相城区获得县级进位第一等次。2022年以来,苏州紧扣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全市“三农”工作势头向好、成效明显。
一是农业实力更“强”。全年粮食播种总面积192.42万亩,产量18.48亿斤,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按照未来1700万服务人口规模储备4个月原粮的标准,统筹域内域外粮食仓储布局。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深入推进,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加快建设,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功实现上市。拥有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处、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处,数量均列全省第一。
二是乡村建设更“美”。在全市范围内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全市特色康居、宜居乡村占比超99%(除搬迁撤并类村庄),特色精品乡村试点157个,71个村被命名为省特色田园乡村。正式发布《澄湖地区协同发展规划》,规划面积339平方公里,涉及3个县级市(区)、4个镇、406个自然村。
三是农民农村更“富”。制定出台《苏州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8万元,城乡收入比继续缩小到1.82∶1。持续开展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超900万元。
下一步,苏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既有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上,对照乡村振兴总要求,制定实施高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着力展现水平更高、内涵更全、特色更鲜明、示范引领性更强的乡村振兴新图景,努力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苏州样板。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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