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鄂湘段、赤水河、引滦入津七省(市) 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导言:天津市、河北省等七省(市)在全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举行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约仪式,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月11日,天津市、河北省等七省(市)在全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举行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约仪式,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湖北省、湖南省就长江干流鄂湘段(首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就赤水河流域(第二期),河北省、天津市就引滦入津(第三期)分别签署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突出生态优先,强调责任共担,由上下游省份共同设立保护补偿资金,根据有关考核要求进行资金清算。同时,搭建联防联控、协同保护工作平台,强化协同配合,拓宽资金渠道,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现实转化路径。有关省份高度重视,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沟通协商,截至目前,全国已在19个省份15个流域(河段)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该项机制的引领下,区域联防联控水平显著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有效地推动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全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进会由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来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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