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三星行业品牌互联网广东null鍝佺墝

雷格设计
利富塑电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御美养生美容

财经产经

首页 > 财经产经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2022/9/27 9:46:19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怡伽]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