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已释放红利近75亿元
导言:吉林省为应对疫情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对市场主体及稳就业的冲击影响,先后于5月12日与6月10日出台了两轮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打出“降、缓、返、补、扩”政策组合拳。截至6月10日,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快速落位,阶段性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一次性措施基本直达企业,现已释放红利近75亿元。
吉林省为应对疫情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对市场主体及稳就业的冲击影响,先后于5月12日与6月10日出台了两轮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打出“降、缓、返、补、扩”政策组合拳。截至6月10日,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快速落位,阶段性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一次性措施基本直达企业,现已释放红利近75亿元。
由吉林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是在5月12日该省出台的《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基础上,再次加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力度,具体体现为“两扩一提一增”,即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围、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新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在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扩围方面,一是受益对象增加。第一轮政策适用于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参保企业,扩围后新增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二是办理方式便捷。第一轮政策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实行困难企业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督方式,通过网上即可办理。三是缓缴期限延长。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实施期限,由原来的第二季度延长至年底,新增17个困难行业企业缓缴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为2022年6月到12月。
在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围方面,发放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将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5个行业企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500元。补助通过数据比对直发,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在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方面,返还比例由30%提至 50%。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指标等条件不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不变,仍然按照90%比例返还;经办模式不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通知》新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旨在激励企业吸纳2022年毕业大学生就业。适用条件及补助标准:企业招用 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补助发放采用企业申请+承诺+事后核查方式,即由企业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通过企业申报与高校毕业生信息比对进行审核发放,实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
截至目前,吉林省失业保险助企纾困资金已发放16亿元,其中发放稳岗返还6.7亿元,惠及5.6万户企业、153万名参保职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3亿元,惠及4.7万户企业、86.8万名参保职工。(于洋)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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