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取消商品项数上限 中韩自贸再“让利”
导言:6月13日,临沂太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青岛海关所属临沂海关申领一份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份证书上所列的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以及五金等出口商品达到40项,远超之前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规定的20项上限。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6月13日,临沂太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青岛海关所属临沂海关申领一份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份证书上所列的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以及五金等出口商品达到40项,远超之前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规定的20项上限。
这是一家主营对韩国市场采购出口业务的企业,每批出口商品往往涉及几十项,甚至上百项小商品。“以前,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只能填写20项商品。分单出证虽然可以享受关税减让,但也会增加分批报关的成本。”公司外贸经理王勇进表示。因小商品价值本身货值不高,在韩国能够减免的关税有限,导致企业每次都只为货值最高的前20项商品办理原产地证书,其他的低货值商品直接放弃关税减让。
根据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自2022年6月12日起,中韩双方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这为王勇进所在的公司出口业务再次“让了利”。
“新规定下,我们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中韩自贸协定签证享惠出口。”王勇进说,此次出口的40项商品可以在韩国享受关税减让超过3000元人民币,比原来只为前20项商品申办证书可多减让关税850元左右。
近年来,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发展逐渐壮大,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动能。“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青岛海关共为山东省内临沂、青岛、烟台3处市场采购试点出口商品签发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4万份,货值1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8.9%和54.8%。”青岛海关关税处一级高级主管姚勇表示,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松绑,将有更多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受益于自贸协定。
位于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的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每年都从韩国总部进口多达数万种的零配件,且每次发货数量不多,类别却往往超过上百种。
公司关务经理魏玮表示,虽然2016年5月起,我国进口报关单的申报商品项上限由20项增加为50项,但因一份报关单只能对应一份优惠原产地证书,且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只能申报20项,企业单批享惠进口商品超过20项就只能分单申报。
“考虑到分单报关成本以及国外办证成本等因素,此前对于货值比较低的进口零配件,我们主动放弃了自贸协定关税减让,导致企业的中韩自贸协定享惠率只能达到60%左右。”魏玮表示,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20项上限取消后,预计公司每年能够再降低进口关税成本600万元,新政策为企业持续降本减负,韩国总部在中国投资的信心也更充足。(赵广英、徐兴凯、王志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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