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三星行业品牌互联网广东null鍝佺墝

雷格设计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利富塑电
金煌装饰

财经产经

首页 > 财经产经 > 详细内容

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债券托管管理要求的通知

2022/6/13 10:06:09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集中统一、一级托管、底层穿透的政府债券托管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债券市场长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保障,境内政府债券的托管应严格遵循上述管理制度。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按照上述管理制度推进。

财办库〔2022〕141号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2023年国债承销团成员、其他政府债券市场参与成员:

      为夯实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基础,促进政府债券市场安全、稳健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政府债券托管管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集中统一、一级托管、底层穿透的政府债券托管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债券市场长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保障,境内政府债券的托管应严格遵循上述管理制度。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按照上述管理制度推进。

      二、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开展银行间市场政府债券托管业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开展交易所市场政府债券托管业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其他市场机构不得开展政府债券托管业务。

      三、中债登、中证登对境内托管的政府债券应按照实名管理的要求设置、维护政府债券托管账户,政府债券托管账户所载明的余额是确立政府债券持有人拥有政府债券数额的法定依据。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政府债券托管账户余额兑付政府债券本息,确定投资者债券权益。

      四、市场机构应严格遵循财政部政府债券制度规定开展政府债券托管业务,财政部将会同相关管理部门适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6月7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怡伽]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