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俄罗斯12艘渔船和韩国6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导言:由俄罗斯渔船捕捞、经韩国储存的2批次冻太平洋鲱鱼、5批次冻狭鳕鱼和直接进口自俄罗斯渔船的1批次冻真鳕鱼计1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由俄罗斯渔船捕捞、经韩国储存的2批次冻太平洋鲱鱼、5批次冻狭鳕鱼和直接进口自俄罗斯渔船的1批次冻真鳕鱼计1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上述货物涉及的俄罗斯8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CH-35H、СН-14Q、CH-85M、CH-90P、СН-15H、СН-14H、СН-18Q、CH-48P)和韩国2家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KP-047、KP-693)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5月6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025)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27日,暂停接受俄罗斯2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СН-40Q、СН-76P)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至5月13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695)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至6月3日,暂停接受俄罗斯1艘渔船(注册编号为CH-322)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5月29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015)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7月24日,暂停接受俄罗斯1艘渔船(注册编号为CH-62Q)的产品进口申报8周至7月3日,暂停接受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KP-172)的产品进口申报8周至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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