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结束
导言:香港特区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从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据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介绍,提名期限内,选举主任杨家雄法官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人为李家超。
新华社香港4月17日电(记者刘明洋)香港特区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从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据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介绍,提名期限内,选举主任杨家雄法官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人为李家超。
选举事务处表示,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提名期结束后7天内,在宪报刊登公告。公告将载有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姓名及提名候选人的选委姓名。其后,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将为候选人及其竞选团队举行网上简介会。
李家超现年64岁,自2021年6月起出任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他4月6日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请辞。国务院4月7日决定免去其政务司司长职务。李家超4月13日前往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正式报名参加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该份提名表格包含786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于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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