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落实“八无”新要求 打造便民新高度
导言: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积极措施增加行政审批政策红利,通过实现全事项窗口集中办理,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创优营商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水平,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积极措施增加行政审批政策红利,通过实现全事项窗口集中办理,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创优营商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通知》明确,将原属于自然资源部委托授权的10项油气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机构改革时划入的32项测绘地信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办理,确保省级自然资源行政审批104项业务全部实现集中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实现第一个“四无”,即大厅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通知》提出,对原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从集体决策范围、原则、程序、纪律、执行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并将行政审批职责清单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从制度上保证了行政审批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实现第二个“四无”,即集体决策无特权、阳光审批无死角、政务服务无障碍、便民利企无距离。
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通知》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审批制度、增强工作合力、规范决策制度,将权力还原为责任,把管理转化为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效能、积极创优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并表示,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提升服务水平,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让办事人员宾至如归,呈现为民新气象,并通过提供温馨、专业、规范的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服务,让人民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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