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关员监管新造的散货船 丁义朋/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在大连海关所属旅顺海关的监管下,两艘6.1万吨散货船顺利交付出口。
“为了保证我们公司这两艘散货船顺利出口,旅顺海关主动联系我们,从货物报关、船舶出口、船用物料添加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对此我们表示十分的感谢。”负责进出口业务的大连中远海运川崎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叶宏说。
为保障船舶企业能按时交付船只订单,旅顺海关采取跟踪全程生产环节、保障进出口快速通关的措施,进口通关环节应用“提前申报”叠加“两步申报”,实现生产原料的快速通关;推进汇总征税担保方式改革,在保证金征收、税款缴纳等事关企业运营现金流事项上给予大力支持;落实“不到场查验”监管模式,实现造船原料“即到、即验、即放”,为企业加快生产进度按期完工提供切实保障。(胡晓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