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再“加码”
导言: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印发《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五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印发《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五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监管。
一、全面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
要求各旗区对前期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复盘,查找短板漏洞,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可行整改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工作。以基层监管所为单位,对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及自建自备冷库(包括租赁冷库)、第三方冷库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清仓见底”“翻箱倒柜”式检查方式,确保不漏一库、一(冰)柜,真正摸清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漏管失控的“黑冷库”。持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工作,确保所有第三方冷库做到“应备尽备”。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日常监督检查
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肉店、第三方冷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严查食品进货检验,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文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排查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蒙冷链”平台入驻情况及追溯信息录入情况,重点查看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是否清晰、出入库扫码操作是否规范等,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加强涉疫食品排查管控
接到涉疫食品通报要在第一时间响应,全面迅速对涉疫食品来源、去向、库存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管控,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下架停售、专区封存相关食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号)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对涉疫食品跨地区流通的,要及时向上下游通报信息。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检查力度,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经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无照无证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第三方冷库未备案公示以及非法“黑冷库”等违法案件。查办的案件一律依法向社会公布,一律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大案源深挖力度,强化执法联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违法主体重点监控“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红黑榜”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有未经报备,擅自使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公开曝光,加大后续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疫情防控责任。对主动报备、严格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要求的,及时向社会公示褒扬。
五、开展自我承诺活动
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自我承诺活动,通过签订承诺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按照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群、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经营主体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编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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