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导言:从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宜黄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对城乡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300元交通补贴,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500元交通补贴。
从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宜黄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对城乡脱贫劳动力县外、省内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300元交通补贴,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500元交通补贴。
一、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力量,通过电话、微信、业务群广泛宣传,认真摸清底数,严格补贴标准,收集资料,详细掌握脱贫劳动力在外务工人员基本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都能享受到政策,大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全面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调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二、明确岗位职责。镇、村各级明确有专人负责、专人联络,村协管员定期收集、整理补贴申报人员资料送到就业创业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资料报县人社局复核,审核通过后,按批次对乡镇进行交通补贴资金进行拨款。建立了宜黄县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工作台账,对精准落实交通补贴资金发放打下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宜黄县人社局已开展三期城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工作,共通过审核1737人,发放补助83.39万元。第四期申报资料正在有序开展中。来源: 宜黄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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