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应对9月19日温带风暴潮取得积极成果
导言:近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14期风暴潮警报和第22期海浪警报及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应对温带风暴潮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近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14期风暴潮警报和第22期海浪警报及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应对温带风暴潮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是及时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9月19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省厅《关于将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锦州市海洋灾害形势及海域受出海气旋影响,并第一时间组织海水养殖区的零散人员及务工人员及时撤离养殖区,做好养殖水产设施的维护、加固等防御措施,及时组织船舶回港避风,关闭危险区域的海上旅游景点。启动Ⅰ级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二是领导重视,明确职责。9月20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明确锦州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强调各成员单位按规定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应对工作。杨林副市长强调“六个到位”,领导到位、落实到位、转移到位、处置到位、配合到位、报送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全面做好防范风暴潮工作。
三是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锦州市成立应对出海气旋工作小组到沿海县(市)区检查相关工作,并要求市突发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供电、供水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应对出海气旋工作,人员坚守岗位。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协调锦州海事局做好海上安全救助准备及工作联动。各部门坚持领导带班及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将风暴潮及海浪灾害情况随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锦州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包保责任领导分别到所包保的责任单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巡视排查。
四是沿海县(市)区及时响应,开展相关应对工作。及时组织关闭景区、浴场,召回全部渔船,人员全部上岸避险,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值班值守,杜绝群众涉险滞留。同时做好农业设施防风防灾措施,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对低洼路段等重点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应急响应,自然资源系统充分发挥了海洋预警功能,同时加大巡查巡防力度,针对可能存在的“养殖区域存在人员滞留,零散人员驻足观光,以及个别设施未完成清理”等问题,做到了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向区管委会汇报情况,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凌海市及时转发预警预报,并通知应急局依据职责提请市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转发给相关用海单位和个人,确保居民和渔民预警信息及时接收,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凌海市预警工作人员和建业镇、八千街道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何屯码头、九支路群众码头、五支路等辖区海域,实地巡查海洋灾害隐患点,重点检查了海堤、水闸、海域,海岸线、养殖设施,船舶回港避风等情况。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组对锦州沿海岸线全面巡查巡防,对中心渔港、原四十集团军虾场、锦州世博园、大、小凌河入海口、大有农场等重点区段进行巡查监测,海水潮位均未超过警戒线。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醒养殖区、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人员及时撤离,有效调度,积极应对,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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