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查验 吴彦蓉/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烟花爆竹等第1类危险货物1批,共计26吨。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理。
据了解,该批货物由成都某公司申报出口,申报品名为塑料果盘、阀门等普通货物。大榭海关通过前期物流链大数据分析,认为该票货物存在伪报风险。经过现场人工查验,关员发现除集装箱门口装有部分纸杯和胶水,其余均为藏匿伪瞒报的烟花爆竹。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为第1类危险货物,必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吴彦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