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
导言:日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黑龙江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黑龙江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分为县(市)级和市(地)级,创建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地)人民政府。创建单位在开展不少于一年的创建工作后,经市(地)级旅游主管部门初检合格,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将被正式确定为“黑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则上每3年至5年完成对示范区的复核工作。对于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等问题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命名处理。
来源: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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